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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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减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事关执行程序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公司减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事关执行程序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本案中,寒地黑土集团在减少注册资本过程中,存在先发布减资公告后召开股东会、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减资程序规定的情形,但作为寒地黑土集团股东的省农资公司并未利用寒地黑土集团减资实际实施抽回出资的行为。省农资公司虽将其登记出资由5000万元减至3000万元,但寒地黑土集团的权益并未因省农资公司的行为受到损害,资产总量并未因此而减少、偿债能力亦未因此而降低。省农资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最高人···

  • 肇庆鼎湖法院​一份亮眼的执行“成绩单”

    肇庆鼎湖法院​一份亮眼的执行“成绩单”

    一份亮眼的执行“成绩单”  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减少61.88天  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19.28%  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7.72%  被评为“全市执行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  2024年,肇庆鼎湖法院  这份亮眼的执行工作“成绩单”  背后有何举措?  “鼎执温暖”  聚焦民生创建品牌  前不久,鼎湖法院执行局

  • 法务公司收购受让执行债权是否可行?

    法务公司收购受让执行债权是否可行?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方法追索债权,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在债权实现后再向其支付价款。这种约定符合执业律师风险代理的特征。人民法院无意阻碍任何市场主体的创新尝试,但如果一方利用某种优势地位,刻意将权利、义务、风险等以协议的形式进行不公平分配,还要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为其背书,则人民法院应当慎重,避免某类市场主体以合法形式···

  • 赠予子女财产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父母背债亦可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赠予子女财产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父母背债亦可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本院再审认为,本案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现争议焦点为:案涉房产是某A个人所有还是某C、某A家庭共有;某A对于案涉的执行房产是否可以排除强制执行。本院认为应结合房屋购买时间、购房款来源、家庭住房情况、债务发生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本案某A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

  • 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院再审认为,本案猫人公司依据《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申请追加青曼瑞公司股东某A、某B为被执行人。故本案焦点为青曼瑞公司是否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猫人公司申请追加某A、某B为被执行人应否支···

  • 在执行程序中参加案款分配,对于被执行人因历史欠税产生的滞纳金不能优先实现

    在执行程序中参加案款分配,对于被执行人因历史欠税产生的滞纳金不能优先实现

    本院认为,对于被执行人因历史欠税产生的滞纳金,民事执行方面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关于其可在执行程序中参加案款分配并优先实现的规定。因此,某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北京二中院应当协助其从案涉土地使用权拍卖价款中优先扣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滞纳金的主张,于法无据。另,就某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12月14日的谈话内容构成执行和解的复议理由,本院认为,执行和解必须有被执行人一方的参与。本案中,案款如何分配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