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
与“执行异议”标签相关聚合资讯
-
法务公司收购受让执行债权是否可行?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方法追索债权,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在债权实现后再向其支付价款。这种约定符合执业律师风险代理的特征。人民法院无意阻碍任何市场主体的创新尝试,但如果一方利用某种优势地位,刻意将权利、义务、风险等以协议的形式进行不公平分配,还要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为其背书,则人民法院应当慎重,避免某类市场主体以合法形式···
-
赠予子女财产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父母背债亦可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本院再审认为,本案系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现争议焦点为:案涉房产是某A个人所有还是某C、某A家庭共有;某A对于案涉的执行房产是否可以排除强制执行。本院认为应结合房屋购买时间、购房款来源、家庭住房情况、债务发生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本案某A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
-
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院再审认为,本案猫人公司依据《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申请追加青曼瑞公司股东某A、某B为被执行人。故本案焦点为青曼瑞公司是否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猫人公司申请追加某A、某B为被执行人应否支···
-
在执行程序中参加案款分配,对于被执行人因历史欠税产生的滞纳金不能优先实现
本院认为,对于被执行人因历史欠税产生的滞纳金,民事执行方面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关于其可在执行程序中参加案款分配并优先实现的规定。因此,某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北京二中院应当协助其从案涉土地使用权拍卖价款中优先扣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滞纳金的主张,于法无据。另,就某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12月14日的谈话内容构成执行和解的复议理由,本院认为,执行和解必须有被执行人一方的参与。本案中,案款如何分配与被···
-
挂靠人是否可以对被挂靠公司账户内资金主张排除强制执行?
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人银行账户收取工程款,被挂靠人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应按照银行账户的登记名称来判断权利人,挂靠人对被挂靠人账户内的资金仅享有债权请求权,挂靠人的债权请求权原则上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
申请执行人面对执行法院消极执行、怠于执行,是启动督促执行程序还是提执行异议予以救济?
淄博东源实业总公司与山东圣发置业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由: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执申字第50号 申诉人(申请执行人):淄博东源实业总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圣发置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