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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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夫妻关系主张公司全部股权归其所有不能成立,但可在股权处置后对股权变价款一半份额主张权利
某A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主张天迈公司全部股权归其所有不能成立,亦不能对涉案股权的变价款主张全部所有权,某A可以在执行法院对涉案股权处置后对股权变价款的一半份额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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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以零元无偿转让,被执行人被判拒执罪
近年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手段层出不穷,继与亲友串通放弃债权、通过离婚转移财产等传统“套路”以后,又有本案零元转让股权的“新花样”。但无论财产转移手段如何“包装”,只要存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客观事实,均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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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并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未制作结案通知书不能认定执行程序终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2021年修正为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完毕应当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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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事关执行程序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本案中,寒地黑土集团在减少注册资本过程中,存在先发布减资公告后召开股东会、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减资程序规定的情形,但作为寒地黑土集团股东的省农资公司并未利用寒地黑土集团减资实际实施抽回出资的行为。省农资公司虽将其登记出资由5000万元减至3000万元,但寒地黑土集团的权益并未因省农资公司的行为受到损害,资产总量并未因此而减少、偿债能力亦未因此而降低。省农资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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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鼎湖法院一份亮眼的执行“成绩单”
一份亮眼的执行“成绩单” 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减少61.88天 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19.28% 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7.72% 被评为“全市执行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 2024年,肇庆鼎湖法院 这份亮眼的执行工作“成绩单” 背后有何举措? “鼎执温暖” 聚焦民生创建品牌 前不久,鼎湖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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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公司收购受让执行债权是否可行?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方法追索债权,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在债权实现后再向其支付价款。这种约定符合执业律师风险代理的特征。人民法院无意阻碍任何市场主体的创新尝试,但如果一方利用某种优势地位,刻意将权利、义务、风险等以协议的形式进行不公平分配,还要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为其背书,则人民法院应当慎重,避免某类市场主体以合法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