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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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案”“款”“发”分离、部门协同、分级审批执行案款管理机制的意见(法〔2025〕145号)
为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构建最严格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执行案款管理规范化水平,坚决堵塞管理漏洞,切实防范廉政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25〕145号意见,要求建立“案”“款”“发”分离、部门协同、分级审批执行案款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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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11〕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11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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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
2018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18〕53号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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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破产程序的债务概括清偿功能,找到平衡各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
本案为全省首例在"执转破"程序中恢复企业营业执照并完成破产重整的案件。昆山玉成置业有限公司因债务危机导致商住大厦停工,法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将执行程序转为破产重整,恢复企业营业执照并引入2亿元投资完成续建,最终实现抵押权、工程款、职工债权全额清偿,消费性购房人优先保护,普通债权清偿率从零提升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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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及时续封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高密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某某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赔偿司法赔偿监督审查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决定书 案由:错误执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 定 书 (2024)最高法委赔监142号 申诉人(赔偿请求人):高密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诉人(赔偿义务机关):某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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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可以采取查封和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吗?
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并不意味着所有权人对其不享有相关财产权益。经评估该建筑物具有相应的财产价值的,执行法院可以根据该执行标的物的现状依法进行处置,且该现状处置与行政机关对无证建筑的处罚并不矛盾。本案中,案涉3号门面房西面延伸段49.78平方米建筑虽未取得规划手续,巴州中院无法对其以有证建筑的性质进行拍卖,但该部分建筑物仍具有使用价值,巴州中院可以在充分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