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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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不幸终本后,如何维护胜诉权益?
“终本”只是程序性、暂时性的终结案件的执行,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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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以零元无偿转让,被执行人被判拒执罪
近年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手段层出不穷,继与亲友串通放弃债权、通过离婚转移财产等传统“套路”以后,又有本案零元转让股权的“新花样”。但无论财产转移手段如何“包装”,只要存在“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客观事实,均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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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事关执行程序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本案中,寒地黑土集团在减少注册资本过程中,存在先发布减资公告后召开股东会、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减资程序规定的情形,但作为寒地黑土集团股东的省农资公司并未利用寒地黑土集团减资实际实施抽回出资的行为。省农资公司虽将其登记出资由5000万元减至3000万元,但寒地黑土集团的权益并未因省农资公司的行为受到损害,资产总量并未因此而减少、偿债能力亦未因此而降低。省农资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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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质就是一人有限公司,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院再审认为,本案猫人公司依据《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申请追加青曼瑞公司股东某A、某B为被执行人。故本案焦点为青曼瑞公司是否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猫人公司申请追加某A、某B为被执行人应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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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受让债权后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由于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作为律师执业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属于非营利的专业服务组织,只能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法律服务活动,而不能像企业和公司一样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本案中,上海市某A律师事务所对外作为债权受让方,受让某B对某C公司的债权,该行为不符合律师法规定。因此,申请人要求变更其为(2021)沪0118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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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面对执行法院消极执行、怠于执行,是启动督促执行程序还是提执行异议予以救济?
淄博东源实业总公司与山东圣发置业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由: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15)执申字第50号 申诉人(申请执行人):淄博东源实业总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圣发置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