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
与“财产”标签相关聚合资讯
-
债务形成后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夫妻一方所有的,不能排除强制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是配偶一方债务的责任财产,债务形成后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夫妻一方所有的,不能排除配偶一方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提起许可执行异议之诉的,可以判决执行共有房屋中50%的份额。
-
关于严厉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
关于严厉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是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具体体现,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自觉执行,确保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自即日起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的方案》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通
-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时已经扣划到执行法院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属于尚未执行完毕的债务人财产吗?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一案一账号的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案号、款项、被执行人或交款人应当一一对应”。该内容系人民法院对执行案款的管理规定,“一案一账号”的方式解决的是案款来源不清、管理混乱的问题,对执行款的权属何时转移至申请执行人不产生影响,申诉人主张进入专户即视为已向申请执行人交付的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
关于在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期间征集法院执行工作问题线索的公告
武威市委政法委于8月27日至9月2日,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执法司法专项检查。为深入查找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违反法定程序、失职渎职等问题,向社会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
被执行人配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名下银行存款系其个人财产的,法院可以进行冻结
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法院应充分调查被执行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同财产。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银行存款虽以个人名义所存,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案涉存款系其个人财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共有的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涉案银行存款进行冻结。
-
执行程序中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民事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常希望通过执行其配偶的财产实现债权。然而,我国法律对执行配偶财产设定了严格限制,需兼顾债权实现与配偶合法权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