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请执行人因和解协议瑕疵履行受到损害,可另行提起诉讼而并非必然恢复原判决执行
因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或履行条件未成就、和解协议正在履行的,不予恢复执行,如申请执行人因和解协议瑕疵履行受到损害,可另行提起诉讼,而并非必然恢复原判决执行。
与“执行和解”标签相关聚合资讯
因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或履行条件未成就、和解协议正在履行的,不予恢复执行,如申请执行人因和解协议瑕疵履行受到损害,可另行提起诉讼,而并非必然恢复原判决执行。
“执行不能”的案件并非一道简单的判断题,非黑即白,更像是一道填空题,需要从方方面面帮助“诚而不幸”的企业渡“危”为“机”。据闽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介绍,今年以来,闽侯法院灵活运用“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机制,成功促成34件涉企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帮助34家陷入困境的企业重获新生。
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依据第三人向其出具的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书面承诺申请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1号 ,2020年修正,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情形不同,依法不予支持。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试试这样行不行! “我知道公司没钱,但公司就是他一个人开的,为什么不执行他个人?” “他的钱都放他老婆那里了,为什么不冻结他老婆的账户?” “财产被转移,被执行人名下什么都没有了,还有什么办法吗?”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方调查,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