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拒执罪等刑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者按: 近日 新干县公安局界埠派出所 仅用不到2小时 成功抓获1名网上在逃人员 5月13日19时许 界埠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一名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分宜县人民法院 列为网逃的犯罪嫌疑人朱某
近日
新干县公安局界埠派出所
仅用不到2小时
成功抓获1名网上在逃人员
5月13日19时许
界埠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一名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分宜县人民法院
列为网逃的犯罪嫌疑人朱某
在辖区内有活动轨迹
获此线索后
民警立即展开分析研判、走访摸排
很快锁定了朱某的踪迹
当日20时45分
民警严密部署、精准布控
在312省道一路口处
将朱某抓获归案
经查
朱某,男,30岁,新干三湖人
此前被分宜县人民法院判决
支付他人货款9000元
至今仍未执行法院判决
遂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上网追逃
目前
犯罪嫌疑人朱某
已被移交至分宜县人民法院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现实生活中,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转自| 新干县公安局吴晓晖 原标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网逃朱某落网
来源: 吉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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