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研办个案,推动执行

股权两次流拍变卖未果能否重新评估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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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股权经两次拍卖流拍且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拒绝以物抵债,执行法院重新启动评估拍卖是否合法?最高法院明确,此种情形下重新评估拍卖属于"其他执行措施",不违反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主张解除查封退还财产不能成立。

股权两次流拍变卖未果能否重新评估拍卖

  基本案情

  双方因股权转让纠纷作出生效民事判决,股权持有方需支付七千余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违约金。诉讼阶段法院查封涉案矿业公司 98% 股权,执行中委托评估股权价值约 1.56 亿元,两次网络拍卖均流拍,后续变卖程序亦未成交。股权持有方提出以变卖底价抵债,申请执行人未同意。执行法院决定重新评估股权,股权持有方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主张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拒不受抵债时应当解除股权查封,不得再次评估拍卖,还提出重新评估会因采矿权期限缩短造成股权贬值。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驳回其复议申请。

  争议焦点

  股权经两次拍卖流拍、变卖失败,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执行法院能否重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处置股权。

  裁判要旨

  财产两次流拍、变卖未果且债权人拒绝抵债,并非必须解除查封退还财产,司法解释允许法院根据市场情况重新评估拍卖。

  重新评估拍卖不存在法律禁止性规定,执行法院为实现股权公平变价启动重新评估拍卖程序合法。

  被执行人主张必须直接以变卖底价抵债、解除查封退还股权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

  涉股权类财产执行中,很多债务人会误以为只要拍卖、变卖全部失败,债权人不愿接收股权抵债,法院就必须解封返还股权,本案裁判规则明确打破该认知。实务中股权价值受采矿权、市场行情、经营状况等多重因素持续变动,原评估报告存在有效期限,过期后无法作为合法拍卖定价依据,债权人数额巨大且长期无法受偿时,法院有权启动新一轮评估程序。作为被执行人,若想避免股权反复评估贬值,最优处理方式是主动和债权人协商以股抵债,提前协商股权折价标准、抵扣债务金额,签订书面抵债协议终结执行;若债权人拒不配合抵债,可主动提出合理折价方案留存书面沟通证据,后续执行异议、复议阶段可作为证明自身无拖延过错的依据。作为申请执行人,流拍变卖后不要直接放弃处置,可主动向执行法院申请重新评估,同时收集标的股权对应企业经营、采矿权证期限变化等材料支撑重新评估的必要性,防止被执行人以股权贬值为由提出执行异议阻碍财产处置。无论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均不能单方面强制要求对方接受以物抵债,抵债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仅单方主张抵债不产生强制执行力。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款

  案例索引

  本文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19) 最高法执复 37 号执行裁定书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梳理生效债权文书

保存好生效判决书、债权计算明细,明确未清偿债务总额、利息、违约金金额,作为申请处置股权的基础依据。

固定股权查封处置全部证据

收集股权查封裁定、原评估报告、两次拍卖流拍截图、变卖失败记录、双方沟通抵债的聊天、书面函件,完整留存全部执行流程材料。

协商股权抵债并留存书面记录

主动向对方发送书面抵债方案,写明股权折价标准、抵扣债务金额,无论对方同意或拒绝,均保留送达凭证,证明自身积极配合抵债。

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处置申请

债权人可书面申请重新评估拍卖股权;债务人若不同意重新评估,提交书面执行异议,写明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并附证据。

异议被驳回后启动复议程序

收到异议驳回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复议申请书,整理异议阶段全部证据,补充新的事实佐证材料。

全程跟进财产处置程序

持续对接执行法官,及时补充标的企业经营、权证期限等材料,配合法院完成现场勘查、评估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推动财产变价清偿债务。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股权两次流拍变卖失败法院还能重新评估吗?

答:可以,司法解释规定变卖不成债权人不接受抵债并非必须解封,法院可结合市场变化重新评估拍卖标的股权。

问题2:债务人能强制要求债权人接受股权抵债吗?

答:不能,以物抵债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达成一致,单方提出抵债方案不具备强制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接收股权抵偿债务。

问题3:股权原评估报告过期还有法律效力吗?

答:没有,评估报告存在有效期限,到期后不能作为拍卖定价依据,法院有权重新委托评估机构出具新评估结果。

问题4:矿业股权重新评估价值降低损失谁承担?

答:采矿权期限自然缩短属于市场固有风险,仅因评估降价无法认定债权人恶意,损失由股权持有人自行承担。

问题5:不服执行法院驳回异议裁定怎么救济?

答: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证据材料,由上级法院进行终审审查。

问题6:流拍股权处置有哪些合法处理方式?

答:包含双方协商以股抵债、法院重新评估后再次拍卖、寻找第三方受让股权清偿债务三种合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