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研办个案,推动执行
编者按: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洪氏大宗祠腾空交付执行案——刚柔并济,助力涉台文物保护 案情简介 泉州洪氏大宗祠,是一处始建于清同治七年的汉族祠堂建筑,属于洪氏家族祭祀祖先和先贤的场所,2010年被泉州市人民政府确认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宗祠作为闽台两岸洪氏聚力兴建的宗祠,是两岸宗亲文化的见证,体现了闽台洪氏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洪氏大宗祠腾空交付执行案
——刚柔并济,助力涉台文物保护
案情简介
泉州洪氏大宗祠,是一处始建于清同治七年的汉族祠堂建筑,属于洪氏家族祭祀祖先和先贤的场所,2010年被泉州市人民政府确认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宗祠作为闽台两岸洪氏聚力兴建的宗祠,是两岸宗亲文化的见证,体现了闽台洪氏宗亲血浓于水的亲情。
2010年前后,泉州洪氏大宗祠文物管理中心因洪氏宗祠管理使用问题,与洪某甲等发生纠纷,16位洪氏宗亲代表多次要求洪某甲等将洪氏大宗祠交给洪氏宗亲管理,恢复洪氏大宗祠作为洪氏宗亲祭祀、聚会的场所功能,双方由此发生多次冲突。2023年经过泉州中院二审判决,洪某甲等应搬出洪氏大宗祠并交由闽南地区洪氏宗亲管理使用。进入执行程序后,洪某甲等因不服判决不断信访,拒绝履行腾空交付义务,双方冲突不断加剧。面对复杂情况和一系列潜在问题,鲤城法院采取以下执行措施:一是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为避免强制腾退导致文物受损,执行团队在多次现场勘验后,制定“分段腾空、先主体后外围”的执行方案,尽最大可能保证文物原貌,同时向宗亲代表宣讲文物保护相关内容,确保交付后续的管理和保护。二是“刚柔并济”推进执行。一方面施行执行预告知制度,重大执行措施实施前发送预处罚通知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双方当事人对洪氏大宗祠爱护的共同情感为切入点,通过多次协调沟通,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使其主动配合执行,让“强制腾退”变身“主动腾退”。三是做深做实多元解纷。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向审判法官了解案件的矛盾焦点,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公安、文保等部门,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在了解到海内外洪氏宗亲将于“春节”“清明节”到洪氏大宗祠祭拜祖先的情况后,执行团队与联动部门成立应急小组,与有威望的洪氏宗亲代表沟通,通过宗亲代表说服宗亲暂缓祭祀计划,有效避免冲突激化。通过各方不懈努力,最终该房屋成功腾空移交,案件顺利结案。洪氏大宗祠中断了近百年的祭祀,也在本案执行完毕后再次恢复宗祠功能。
综合评述
该案具有特殊性:一是洪氏大宗祠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腾退移交不但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还关系到文物保护;二是涉及海内外众多洪氏宗亲的关注,对团结海内外宗亲有重要意义;三是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宗亲众多,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本案的妥善执行,既彰显出执行法院刚柔并济解纷争司法智慧,又体现出司法筑牢文化遗产保护屏障的使命担当,并延续了海峡两岸洪氏宗亲血脉亲情。同时,创新建立“执行预告知”制度,既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又增强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双向交流互动,减少执行对抗,取得良好效果。(来源于2025年1月3日福建高院发布的2024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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