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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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参与分配制度是与破产、顺位分配等并列的一项执行制度。在学理上,参与分配是指: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一个人民法院采取诉讼或强制执行措施,但因多个执行申请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因此在被执行财产分配完毕前,执行申请人向采取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由该法院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各申请执行人按照比例进行清偿。本文对参与分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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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未及时续封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高密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某某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赔偿司法赔偿监督审查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决定书 案由:错误执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 定 书 (2024)最高法委赔监142号 申诉人(赔偿请求人):高密某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诉人(赔偿义务机关):某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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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配执行程序中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范围不包含迟延履行利息
在抵押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包括判决时的债务本金和利息,但不包括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除非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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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不幸终本后,如何维护胜诉权益?
“终本”只是程序性、暂时性的终结案件的执行,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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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债权人主张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优先足额受偿能否得到支持?
某A的债权为普通债权,依法应按照其债权占案涉九个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某A主张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由其优先足额受偿,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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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程序中参加案款分配,对于被执行人因历史欠税产生的滞纳金不能优先实现
本院认为,对于被执行人因历史欠税产生的滞纳金,民事执行方面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关于其可在执行程序中参加案款分配并优先实现的规定。因此,某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北京二中院应当协助其从案涉土地使用权拍卖价款中优先扣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滞纳金的主张,于法无据。另,就某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3年12月14日的谈话内容构成执行和解的复议理由,本院认为,执行和解必须有被执行人一方的参与。本案中,案款如何分配与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