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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案件回顾】2021年9月10日晚,被告人李某来到一KTV向被害人王某讨要赌债,当王某表示没钱支付时,讨债未果的李某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在KTV大厅将王某捅伤。当晚11时许,李某在KTV内被民警抓获归案,现场查获折叠刀1把。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事后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案件回顾】2021年9月10日晚,被告人李某来到一KTV向被害人王某讨要赌债,当王某表示没钱支付时,讨债未果的李某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在KTV大厅将王某捅伤。当晚11时许,李某在KTV内被民警抓获归案,现场查获折叠刀1把。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事后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使用暴力方法催收非法债务,其行为已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宽处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官说法】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罪名将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入他人住宅以及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等手段催收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确规定为犯罪,在法律层面上旗帜鲜明地向暴力催收非法债务等行为说“不”。
法官提醒,如遇不法分子以暴力等手段催讨非法债务,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勇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原标题:催收非法债务罪,你听说过吗?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倪义凯)
附录: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犯罪构成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
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为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直接实施催收行为的行为人,以及雇佣、指使他人实施催收行为的组织者或指使者。例如,高利贷团伙中的催收人员及其幕后操控者均可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故意犯罪
行为人明知所催收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如高利贷、赌债、毒债等),仍故意采取非法手段催收。其动机通常是为了实现非法债权,多数具有牟利目的。若行为人误以为债务合法而实施催收,则不构成本罪(可能涉及其他罪名)。
三、客观要件
核心:非法催收行为 + 非法债务 + 情节严重
非法催收行为(至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暴力或胁迫:殴打、威胁等使被害人产生恐惧的手段。
限制人身自由或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强行闯入他人住所等。
恐吓、跟踪、骚扰:包括电话轰炸、张贴侮辱性标语、长期跟踪等软暴力行为。
债务性质必须非法
债务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例如:
高利贷: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LPR四倍(如2024年标准为13.8%以上)的利息部分。
违法债务:赌债、毒资、嫖资等因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
情节严重
需综合考量行为的次数、持续时间、手段恶劣程度及危害后果(如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等)。
四、客体要件
双重侵害
主要客体:社会管理秩序(尤其是公共秩序);
次要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自由)及财产权利。
例如,暴力催收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或非法拘禁罪,但法律优先以本罪规制非法债务催收行为。
刑罚标准
若同时符合上述要件,将面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催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则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
提示:司法实践中需严格区分"非法债务"与"合法债务催收手段过激"。后者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等罪,但不构成本罪。遭遇非法催收时,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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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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