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执行,拒执罪何时“亮剑”?全流程追责解析
编者按:
拒执罪的追责程序并非只在执行阶段启动,而是贯穿于诉讼与执行的全过程。启动方式主要包括“公诉”和“自诉”两种。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可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走公诉程序。若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且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从倪某案可见,从诉讼中转移财产的行为被查实,到最终被公诉、判刑,形成了对拒执行为“发现即启动、查实即追责”的闭环打击。倪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诉讼中转移财产致生效裁判无法履行可定罪追责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原告高某与被告倪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向倪某送达传票通知其到庭应诉,倪某在明知其被起诉的情况下,将其单独所有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至配偶名下。2022年7月,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倪某须分期支付高某18万元。其后,倪某与配偶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自愿放弃上述不动产所有权。因倪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高某申请执行,但因倪某已将不动产转移,该案未能执行到位。倪某归案后认罪认罚,并履行部分执行义务。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执行法院依法审理,以倪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典型意义】
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生效裁判执行不能的也可构成拒执犯罪。本案中倪某在明知其已被起诉的情况下,仍着手转移财产,调解协议达成后又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对转移财产的情况加以固定,以达到其减少责任财产范围、规避执行的目的,从而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院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有力了打击了诉讼中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织密了惩治拒执犯罪法网,也具有较好的警示意义。(来源于2026年3月2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度全市政法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我该去哪里报案?
答:可以向执行法院举报,法院会审查后决定是否移送公安。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问题2:法院移送公安后,多久能立案?
答:公安机关接到移送材料后,一般会在规定时间内(如3-7日)审查并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情况复杂的可延长。
问题3: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
答: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二是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控告,而他们不予追究。
问题4:刑事自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需要提供证明被执行人负有执行义务的证据、证明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证据、以及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等。
问题5:拒执罪立案后,公安机关会采取什么措施?
答:会启动刑事侦查,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调取相关证据、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等,情况紧急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问题6:被执行人收到刑事立案通知后,应该怎么办?
答:应立即停止一切逃避行为,积极与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沟通,尽快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争取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