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拒执罪等刑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者按:于某拒不执行判决案——打击借用他人身份高消费 规避执行的行为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恩阳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于某向苟某支付医疗费等费用15269.31元。判决生效后,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恩阳法院于2023年5月立案执行,并依法向于某发出限制消
于某拒不执行判决案
——打击借用他人身份高消费 规避执行的行为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恩阳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于某向苟某支付医疗费等费用15269.31元。判决生效后,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恩阳法院于2023年5月立案执行,并依法向于某发出限制消费令。
2023年10月19日,恩阳法院传唤于某到法院接受调查,发现于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户,自2023年4月至同年10月19日,收入27699元,支出27493元,主要用于充值“抖音”和“抖音极速版”打赏主播,已违反限制消费令,情节极为恶劣。当日,恩阳法院立即对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同步将于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期间,于某对自己的行为毫不悔改,认为已被法院拘留,坚决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后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于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某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遂于2024年5月31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拘役二个月。
【典型意义】
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胜诉裁判的重要手段。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仍是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执行难题。本案执行标的虽仅有1.5万元,但被执行人不仅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还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户收支款项、打赏主播,违反了限制消费令。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具有明显的抗拒执行的主观故意,属于有执行能力而抗拒执行的情形,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最终于某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来源于2025年1月8日四川高院发布2024年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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