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研办个案,推动执行

“执行不能”陷困境,司法救助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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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执行不能”陷困境 司法救助暖民心陈某甲申请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冯某因家庭琐事纠纷故意杀害陈某。人民法院判令冯某向陈某等人支付附带民事赔偿款37260元。刑事判决生效后,陈某甲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  广安中院对冯某名下存款30000元予以扣划,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此外,未发现冯某其他可

“执行不能”陷困境  司法救助暖民心

陈某甲申请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

  冯某因家庭琐事纠纷故意杀害陈某。人民法院判令冯某向陈某等人支付附带民事赔偿款37260元。刑事判决生效后,陈某甲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

  广安中院对冯某名下存款30000元予以扣划,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此外,未发现冯某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冯某在服刑,暂无履行能力。执行法院经调查走访,发现被害人一家因丧失主要劳动力,家庭经济陷入困难,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在读,另有2名高龄老人。执行法院遂主动引导陈某甲等人申请司法救助,及时发放了救助款项,适当缓解申请执行人一家经济困难。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的执行,执行法院在加大强制力度的同时,同步开展对被害人家属的走访慰问,对于存在困难的被害人家属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被救助人重拾生活信心,走出生活困难,充分展示了执行工作“刚柔并济”的特点,彰显了司法温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源于广安中院2023年4月8日发布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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