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研办个案,推动执行
编者按:集中执行打出“组合拳”,千方百计化解 群体纠纷——申请执行人廖某等53人与被执行人洪湖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洪湖某房地产公司因在商品房预售、买卖及所有权等多起纠纷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廖某等53人遂向洪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金额达1300万元。 洪湖
集中执行打出“组合拳”,千方百计化解群体纠纷
——申请执行人廖某等53人与被执行人洪湖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洪湖某房地产公司因在商品房预售、买卖及所有权等多起纠纷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廖某等53人遂向洪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金额达1300万元。
洪湖某房地产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涉及民生权益,相关当事人众多、纠纷多样、诉求不同、标的额大,且待分配执行款有限、债权人情绪激烈,极易引发群体信访事件。有鉴于此,洪湖法院高度重视,经分析研判后决定将53件案件合并执行,并组建工作专班,确定执行方案。一是做好立审执衔接,通过诉讼保全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资金610余万元。二是及时控制财产,执行立案后于当天迅速查封被执行人名下37套房屋。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债权,通过司法拍卖、执行和解、以房抵债等方式,为部分申请执行人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四是依法确定分配方案。因被执行人尚未达到破产条件,洪湖法院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五是耐心做好劝导工作。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之间关系等不同情况,引导当事人主动进行和解,劝导接受稳妥的债权实现方案。经过洪湖法院一套执行“组合拳”,53件涉民生执行案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典型意义
在执行过程中,洪湖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将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厚谊贯穿于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面对众多申请执行人各不相同的诉求,因案而异精准采取对应的执行举措。对于有限的被执行人财产,在执行分配中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同时,洪湖法院还积极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良好司法效果。(来源于2024年10月10日湖北高院发布的湖北法院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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