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研办个案,推动执行
编者按:吴某与胡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案——直击抚养费执行症结 院校联动实质解纷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胡某与吴某经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坪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胡某每月支付女儿(2016年10月出生)抚养费1000元至其成年,同时约定了胡某探视女儿的次数和方式。但离婚后,吴某拒绝前夫胡某探视
吴某与胡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案
——直击抚养费执行症结 院校联动实质解纷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胡某与吴某经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坪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胡某每月支付女儿(2016年10月出生)抚养费1000元至其成年,同时约定了胡某探视女儿的次数和方式。但离婚后,吴某拒绝前夫胡某探视孩子,胡某亦多次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为此,吴某先后5次向高坪法院申请执行。
2024年5月,吴某再次向高坪法院申请执行。针对本案情况,高坪法院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探究胡某拒付抚养费问题的根源,力求实现实质解纷。高坪法院经研判认为,双方离婚后,胡某多次拒绝支付抚养费,问题的根源在于吴某长期阻碍胡某行使探视权,孩子对其父亲产生隔阂,使胡某主观上不愿主动支付抚养费。为此,高坪法院制定了专门的执行方案,旨在消除孩子对胡某的隔阂,解决探视问题。高坪法院首先向申请执行人吴某释明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支持胡某依法探视不受干扰,阐明父母陪伴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做通吴某思想工作。同时加强院校合作,借助学校力量,多次与老师一起跟孩子暖心沟通,用中华成语典故诉说亲情的可贵,打消孩子的抵触情绪,消除其与父亲的隔阂。最终让孩子在每年寒暑假期间跟随父亲生活,建立起正常的父女关系。在解决了探视问题,修复了亲情后,胡某履行了义务,并表示以后不再拖欠抚养费。
【典型意义】
坚持以未成年人的利益为中心,让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和最大化实现,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从实践来看,对抚养费的执行,不单单是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往往牵扯子女探视、情感沟通等执行标的以外的内容,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和谐稳定。本案执行过程中,高坪法院从以往吴某多次申请执行抚养费的现象出发,深入探究问题的根源。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借助学校的力量,以法律的温度化解前妻对探视的阻碍,以法律的温情融解父女隔阂,修复了亲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实现抚养费给付纠纷实质化解,情理法相互统一,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来源于2025年1月8日四川高院发布2024年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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