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的可执行性如何理解?
编者按:
民事调解书应当具有可执行性。 审判部门在民事调解中,应当审查双方意思的真实性、合法性,注重调解书的可执行性。能即时履行的,应要求当事人即时履行完毕。 当事人在一审、二审程序中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债务人应立即履行该协议。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对以物抵债协议予以确认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应民事调解书应当具有可执行性,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律师应特别注意民事调解书行文表述。
审判部门在民事调解中,应当审查双方意思的真实性、合法性,注重调解书的可执行性。能即时履行的,应要求当事人即时履行完毕。
当事人在一审、二审程序中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债务人应立即履行该协议。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对以物抵债协议予以确认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应当继续对原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审理。
本文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