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拒执罪等刑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者按:打赏主播不养子女 逃避义务终受严惩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宿豫法院)判决:原告刘某某与被告葛某的未成年子女由刘某某直接抚养,葛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轿车1台归被告葛某所有,葛某给付刘某某车辆折价款2万元。因葛某未履行义务,刘某
打赏主播不养子女 逃避义务终受严惩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宿豫法院)判决:原告刘某某与被告葛某的未成年子女由刘某某直接抚养,葛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轿车1台归被告葛某所有,葛某给付刘某某车辆折价款2万元。因葛某未履行义务,刘某某于2020年12月向宿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葛某与刘某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葛某于2021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3万元,但葛某之后并未依约履行。2021年7月,葛某以4万元价格出售名下轿车,并将该售车款据为己有。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间,葛某在从事餐具配送工作过程中,以现金方式领取工资收入11万余元。上述钱款葛某除日常开支以外,均被用于购买抖音币、打赏主播等挥霍花销。经统计,葛某自2021年以来在直播平台打赏主播累计约4.21万元。宿豫法院遂以涉嫌拒执犯罪将葛某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宿豫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灭。本案中,被执行人葛某明知自己有子女需要抚养,但面对强制执行,其不但没有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反而肆意挥霍钱款,其行为既有悖于“父养子小、子养父老”的人伦常理,又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仅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来源于2024年11月08日江苏法院发布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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