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账户藏匿资产、被限高后出资买车,会不会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编者按:
被执行人本身具备偿债能力,却利用他人账户收款、转账来藏匿财产,或是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之后出资购置车辆,并且不按要求向法院申报该项财产,这类行为属于刻意规避执行。如果达到 “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 的标准,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倘若主动结清欠款、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获得谅解,能够争取从轻处理。申请执行人要第一时间留存资金流水、车辆登记资料、实际使用凭证等证据,申请法院移交公安侦查或者直接报案。借名隐匿财产、限高期间买车,他们因拒执行为被判刑......
基本案情
某公司与韩某甲、韩某乙、韩某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铜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韩某甲支付租金241万余元,韩某乙、韩某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名被告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某公司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铜山法院依法向韩某甲、韩某乙、韩某丙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及财产报告令。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韩某甲明知法院判决其负有还款义务,在有合法收入能履行的情况下,不仅未如实申报财产及收益,反而通过使用他人账户收款、转账等手段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韩某丙在明知自己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情况下,仍出资购买两辆高档轿车,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变动情况。
铜山法院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执行人拒执行为被法院查实认定,审理期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并就余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综合全案情节,铜山法院依法判决韩某甲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韩某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对执行实践中常见的借名隐匿财产和违反限制消费令两类拒执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刑事否定评价。
“借名转移”属于积极规避执行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部分被执行人利用他人账户收款转账,可以规避执行法院的冻结、扣划措施,此类财产虽然在形式上非被执行人所有,实质上系被执行人能支配的隐性收入,该行为并非消极不履行,而是主动设置执行障碍、对抗司法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形。
法院依法作出的限制消费令是维护执行秩序、惩戒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司法文书,具有强制约束力。违反限制消费令购买高档车辆,损害申请执行人债权,本案将此类消费行为作为“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之一,明确此类行为涉嫌拒执犯罪。
策划:省法院执行局、新闻办公室
统筹:宋骏男(省法院执行局)
作者:周家辉(徐州中院执行局)
郑 建(徐州铜山法院执行局)
来源:江苏高院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以下评析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执行案件里最棘手的情况,往往不是被执行人暂无资产,而是明明具备履行能力却刻意藏匿财产。借用他人账户收款、限高状态下借名买车、收到财产报告令刻意隐瞒不报,不属于简单的拖延还款,而是规避执行的行为。2024 年 12 月 1 日实施的拒执罪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可以入罪的情形,第三方和被执行人串通帮忙转移财产,同样有被认定共犯的风险。申请执行人不能单纯等待法院线上查控,要把资金轨迹、车辆实际控制权、违规消费痕迹整合形成证据链,及时申请限高、财产申报、移送公安。被执行人也应当清楚,判刑不等于债务清零;越早履行债务、协商和解,越有机会获得从宽处理。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被执行人借用亲友账户收款转账,能够认定拒执罪吗?
答:核心判断标准是有没有能力履行却刻意抗拒执行。被执行人存在经营回款、工资、债权收益等收入,长期使用亲友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收取款项,让法院无法查询、控制该部分资金,该行为属于隐匿、转移财产。达到情节严重,造成生效裁判无法落实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帮忙收款转账的第三方,还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
问题2:被限制高消费之后买车,会构成拒执犯罪吗?
答:存在刑事追责风险。限高规定本身就禁止被执行人购置非经营必需车辆;购车资金实际由被执行人承担、车辆也由其支配使用,同时没有向法院报备,就属于规避执行的行为。结合未清偿债务数额、财产隐匿情况、经过罚款、拘留之后依旧拒不改正等情节,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3:收到法院的财产报告令,不去申报财产会有什么后果?
答:财产报告令具备法律强制约束力。被执行人需要如实填报自身收入、存款、不动产、机动车、股权以及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填报虚假信息的,法院可以处以罚款、司法拘留;在罚款、拘留之后依旧拒不配合执行,或是直接造成裁判文书无法执行的,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问题4:申请执行人该如何举证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答:取证围绕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实际获益主体三个方向展开。重点调取借名收款流水、微信和支付宝交易明细、车辆登记档案、保险单据、维保记录、违章处理记录、物业水电缴费凭证、实际驾驶人记录、高消费凭证等。证据要串联起资金流向、车辆管控权限、实际使用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之后再申请调查令、查封扣押财产或者移送公安。
问题5:被判处拒执罪之后,原来的欠款还需要偿还吗?
答:仍然需要偿还。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抵消民事还款义务。服刑或者缓刑期间,法院依旧可以对名下财产开展查控、处置,债权人也能够持续推进执行程序。在公诉前或者一审宣判前主动清偿、达成和解并且取得谅解,量刑上可以从轻,但剩余债务不会自动消灭。
问题6:强制执行阶段,怎么申请追究对方拒执罪?
答:先向承办执行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生效裁判文书、执行立案回执、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对方隐匿转移财产、违规高消费的相关证据,申请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如果法院不予移送,权利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报案,或是申请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符合自诉条件的,也可以自行提起刑事自诉。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确认文书生效并及时启动强制执行
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生效之后,对方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清偿债务的,尽快向一审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防止对方继续转移、处置财产。
主动向执行法院提交财产线索
梳理被执行人就职单位、经营门店、常用收款渠道、微信支付宝账号、车辆房产、对外债权、关联企业等信息;一旦发现对方借用他人账户收款,整理转账截图、聊天记录、合同付款记录,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冻结扣划涉案款项。
申请对被执行人限高以及下发财产报告令
执行立案之后,书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责令其按期申报财产。后续对方出现购车、外出旅游、入住高端酒店等行为,留存订单、登记材料、保险单据、消费票据,作为违规限高、虚假不报财产的证据。
发现拒执线索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重点收集借名收款、借名买车、虚假申报资产、转移藏匿财产、违反限高消费的相关材料。银行流水、车辆档案、保险凭证、违章记录、物业缴费单据、证人证言等尽量保留原件,搭建资金流向和实际控制权的证据链条。
推动法院移送侦查或者自行报案
向执行法官提交追究拒执罪的书面材料与证据,请求移交公安立案侦查。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满足自诉条件的,依法提起刑事自诉。
刑事追责同步推进民事执行
拒执罪立案、审理,不会暂停民事强制执行工作。可以同步申请查控财产、参与财产分配;如果对方愿意偿还部分款项,可将和解内容写入执行和解协议,或是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一旦找到新的财产线索立刻提交,拿到生效裁判及时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