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拒执罪等刑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者按:2024 年 4 月,赵先生向我局报案,称杨某多次精心策划并实施虚假诉讼,通过虚构事实逃避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致其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经侦大队果断出击,将杨某等十三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归案,共核减400万元虚假标的额。目前,杨某等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机关算计一场空!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虚假诉讼案
2024 年 4 月,赵先生向我局报案,称杨某多次精心策划并实施虚假诉讼,通过虚构事实逃避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致其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杨某的犯罪手法隐蔽且狡猾。他多次伙同他人捏造虚假的民事法律事实和债务关系,伪造虚假合同、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再由同伙以杨某早年拖欠工程价款、劳务报酬、商品货款、个人借款等虚假标的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杨某等人利用虚假证据误导法院,套取并私分法院冻结的本应支付给赵先生的补偿款等资金,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赵先生的合法权益。
鉴于该案性质恶劣,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涉案资金巨大,影响范围广,我局高度重视,由经侦大队牵头,队所联动,迅速依法立案侦查。民辅警充分发挥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全面审查涉案民事案卷,多方取证,逐步抽丝剥茧,查明杨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在调查过程中,民辅警深入走访,收集大量关键证据,最终锁定杨某等人的犯罪行为。
经侦大队果断出击,将杨某等十三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归案,共核减400万元虚假标的额。目前,杨某等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杨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还严重妨害司法秩序
破坏社会诚信体系
且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广大市民应增强法律意识
诚信守法
共同维护良好法治环境
若发现类似违法犯罪行为
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共同打击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的是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所赋予的诉讼权利,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处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源:宁乡公安)

邓杰律师
专业
深更厚积专注执行
尽责
全力办理执行委托
务实
扎实维护胜诉权益

邓杰律师电话:13715198118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