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拒执罪等刑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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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工资规避执行,最终难逃“法网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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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1   查看:1034

编者按:隐匿工资规避执行,最终难逃“法网恢恢”——陈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民间借贷案  【基本案情】  阜宁法院判决郭某某向陈某某偿还本金170万元及利息。因郭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阜宁法院责令郭某某申报财产情况,并敦促其履行义务,但郭某某未予申报且拒绝履行。后,法院发现郭某

隐匿工资规避执行,最终难逃“法网恢恢”

——陈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民间借贷案

  【基本案情】

  阜宁法院判决郭某某向陈某某偿还本金170万元及利息。因郭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阜宁法院责令郭某某申报财产情况,并敦促其履行义务,但郭某某未予申报且拒绝履行。后,法院发现郭某某在某劳务公司从事海员工作,有工资收入,且工资发放到郭某某提供的银行卡上(系其妻弟赵某某的银行卡)。经调查,在该案执行期间,郭某某借用该银行卡共收取工资18691.34元。阜宁法院遂以涉嫌拒执罪将郭某某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阜宁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某对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郭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郭某某在明知涉案债务未履行的情况下,未依法申报财产,且心存侥幸,利用他人银行账户代收工资并自用,以此规避执行,致使案件长期难以执行到位。最终,法院依法追究其拒执罪刑事责任,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阜宁法院)[来源于2024年11月26日盐城中院发布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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