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研办个案,推动执行
编者按:两地海事法院协作联动,助力船员工资妥善解决——申请执行人何某某、屈某某等23名船员与 被执行人南京某运输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基本案情 南京某运输有限公司因受疫情及市场影响经营不善,拖欠2020年-2022年期间先后在该公司“宁顺x”轮工作的23名船员工资。该轮船员多为湖北宜昌籍,遂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
两地海事法院协作联动,助力船员工资妥善解决
——申请执行人何某某、屈某某等23名船员与 被执行人南京某运输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
基本案情
南京某运输有限公司因受疫情及市场影响经营不善,拖欠2020年-2022年期间先后在该公司“宁顺x”轮工作的23名船员工资。该轮船员多为湖北宜昌籍,遂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经诉前调解,武汉海事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生效,确认南京某运输有限公司应支付工资总额110余万元。
2023年3月,何某某、屈某某等23名船员陆续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武汉海事法院经查控发现南京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除“宁顺x”轮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基于此,武汉海事法院拟定先扣押该船舶,视被执行人履行意愿及履行能力再制定下一步执行方案。后获悉该轮因涉其他债务,被在先立案执行的南京海事法院扣押。
为保障23名船员工资权益,武汉海事法院积极与南京海事法院对接协调,鉴于南京某运输有限公司无法筹措资金履行债务,南京海事法院决定在其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对“宁顺x”轮依法进行拍卖(变卖),23名船员工资在该轮拍卖中进行债权登记与受偿。
由于何某某等船员人数较多且分散,在执行阶段未委托律师,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在武汉海事法院告知船员需在南京海事法院进行债权登记与受偿后,部分船员不理解,认为法院推诿。为了提高沟通效率,引导船员依法维权,执行法官建立联系微信群,耐心向船员释法明理,并将工作进展及时反馈,获得了船员的理解和信任。在南京海事法院将涉案船舶挂拍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告知船员,手把手教船员准备债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协调南京海事法院专人负责。最终,在武汉、南京两家海事法院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23名船员在法定期限内顺利完成了债权登记,预期其工资权益将在后续债权分配中依法得到保障。
典型意义
船员作为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长期在水上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其合法权益的保障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帮助。本案执行过程中,武汉海事法院在得知被执行人主要财产(涉案船舶)被其他法院扣押处置的情况下,没有动员船员一“撤”了之,而是担起“首办责任”,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船员急难愁盼的问题。面对诉讼能力较弱的船员群体,武汉海事法院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环节,和兄弟法院积极配合,最终实现23名船员工资通过债权登记受偿,充分展示了法院的责任担当和司法为民的情怀。(来源于2024年10月10日湖北高院发布的湖北法院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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