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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 |“荆楚雷霆武汉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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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6   查看:1022

编者按:  武汉中院:盘活项目助新生 智慧执行保大局 申请执行人某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某投资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某置业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7亿余元,某投资公司对某置业公司的在建工程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调查发现该项目因资金原因烂

  武汉中院:盘活项目助新生 智慧执行保大局 申请执行人某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某投资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某置业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7亿余元,某投资公司对某置业公司的在建工程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调查发现该项目因资金原因烂尾近十年,涉及土地面积约47万平方米,已建成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除本案债权外,该置业公司还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武汉中院迅速启动项目工程造价和资产清理、评估工作,三次组织现场查勘、五次组织双方听证,并组织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专业技术评审后挂网拍卖,拍卖流拍。拍卖流拍后,为促成项目盘活,武汉中院再次组织某投资公司与该项目施工企业协商和解,并积极争取项目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某投资公司筹措资金恢复项目建设。最终,某投资公司全额结清工程欠款,法院裁定以流拍价6.9亿元将工程及相关资产抵债给投资公司。目前,某投资公司已正常启动项目续建工作。

  【典型意义】本案是通过执行程序盘活烂尾项目的典型案例,彰显了司法机关在服务大局、化解矛盾、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价值与担当。武汉中院主动将案件处置融入地方发展大局,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推动重大项目处置,联动协调解决项目盘活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推进评估处置程序,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检验,妥善化解系列矛盾纠纷,既实现了金融债权,也保障了建筑工程优先权人利益,一揽子结清工程欠款,为项目顺利盘活扫清了障碍,实现了多赢的办案效果。

  东湖高新法院:为业主撑起“安心伞” 申请执行人某业主委员会与被执行人某开发商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某业主委员会与某开发商合同纠纷一案,东湖高新法院判决某开发商需在45日内完成绿化整改、3个月内修建雨棚,开发商却以“施工违建”“技术难度大”为由拒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湖高新法院立即走访区规划主管部门明确雨棚建设符合市政规划,并联系建筑专家确认雨棚异形施工具有可行性。考虑绿化整改季节性难题,组织调解将履行时间延期至次年春季。在施工环节,该院邀请一位从事幕墙设计的小区业主参与设计,提出“分段施工+建材暂存”方案,既规避高空作业风险,又降低施工噪音;督促物业公司主动开放临时仓库存放建材,协调年轻业主自发成立监督小组,每日在业主群直播施工进度。最终顺利完成雨棚搭建和绿化改造。

  【典型意义】东湖高新法院通过司法执行与社会治理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力量,推进问题解决,是法院执行工作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一是在基础事实争议上,通过技术规范核查、专家论证咨询,将模糊争议转化为可操作的施工方案,确保司法裁判可落地。二是在矛盾化解上,运用协商调解、换位思考等方式,促成开发商主动优化方案、业主合理让渡时限,实现刚性裁判与柔性执行的有机统一。三是在基层治理上推行“专业指导+群众监督”方式,激发社区自治内生动力,让“旁观者”转化为“建设者”,以雨棚改造、绿化提升等民生“微实事”为支点,撬动多方参与共建的治理“新格局”。

  江岸法院:追债到上游 高效解“薪”愁 申请人周某某与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周某某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江岸法院司法确认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周某某工程款14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阅卷发现本案债权主要涉及200余名农民工工资,但系统查控显示被执行人公司无财产执行,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对某公司有到期债权,该院立即裁定对该到期债权执行,某公司收到法院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后提出异议。为避免异议审查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该院立即联系某公司,并通过与项目建设及工程款结算有关的税务部门、属地街道召开协调会,确定将无异议的工程款970万元支付至法院,及时发还周某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经过进一步协调,某公司再次向法院支付款项400余万元,该公司已全部履行协助义务。

  【典型意义】本案执行中,江岸法院综合分析案情,注意到案件虽名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但实际内容主要是农民工劳务报酬。该院立即启动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分案、办理,抓住到期债权线索关键点,迅速找到案件推进突破口。在遵循第三人异议“不执行不审查”规则下,通过与街道、税务局联动协调,不断缩小第三人异议范围,将无异议资金先行支付,妥善解决案涉项目10个班组20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汉阳法院:双向分级稳预期 审执联动促双赢 申请执行人南通某酒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某啤酒销售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南通某酒业公司与武汉某销售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汉阳法院判决武汉某销售公司支付南通某酒业公司欠款3000余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在经济影响评估过程中,发现武汉某销售公司在该院另案起诉南通某酒业公司支付欠款2700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为高效化解双方纠纷,该院立即成立审执工作专班,一体推进纠纷的调解与执行。经该院组织调解,武汉某销售公司将欠款及利息共计3200余万支付至法院账户,法院对其中2400余万元予以冻结暂不发还,其余800余万元支付给南通某酒业公司。后武汉某销售公司诉南通某酒业公司案件调解结案,该院根据调解确定金额将2400万元分别发还双方,顺利化解“一揽子”纠纷。

  【典型意义】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是人民法院认真听取企业诉求、精准妥处纠纷的重要路径和手段。本案中,汉阳法院采取企业自评和法院研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双方互负债务,有的放矢提出“审执联动,共促双赢”解纷思路和具体方案,平等保护了本地与异地企业、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在有效缓解申请执行企业资金周转困境同时,通过及时付款至法院方式也减轻了被执行公司的债务利息120余万元,实现“双赢”效果,有效稳定企业司法预期、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为同类纠纷的妥善处置提供“示范样本”。[来源于2025年3月2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发布的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 |“荆楚雷霆武汉行动”专项执行活动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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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专业执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810022100),拥有十分丰富的复合从业经历,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政府公职律师、政府工程定标专家,深圳市政府法律类采购评审专家,网络技术工程师等,目前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执业证号:24403200511032007)。邓杰律师在民事强制执行领域专注于深耕厚积精研,不仅淬炼了独到的财产调查技巧,还集聚了强大的团队协作资源,多年来身体力行大量参与办案实践和法条案例研究沉淀下了丰富的执行回款经验。邓杰律师擅长巧用强制执行程序规则措施,定制多措并举的执行解决方案,凝聚合力推动执行案件早日实现回款目标。邓杰律师奉行的执业信条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成人之美”,自始至终以最大限度、最大可能维护委托人的胜诉权益为价值追求。如您有胜诉判决得不到有效执行,可以委托专业强制执行律师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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