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研办个案,推动执行
编者按: 【基本案情】 刘某等四人与某包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某包装公司支付四人离职补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和高温补贴共计11.2万元,但该公司未主动履行,四人遂于2024年6月11日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公司负责人张某仍试图拖延履行。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目前仍在正常经营,
【基本案情】
刘某等四人与某包装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某包装公司支付四人离职补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和高温补贴共计11.2万元,但该公司未主动履行,四人遂于2024年6月11日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公司负责人张某仍试图拖延履行。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该公司目前仍在正常经营,名下有银行存款2.6万元,生产设备4套,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
为快速、足额兑现四名劳动者的胜诉权益,承办法官依法对公司名下财产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对公司的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进行现场搜查。通过查阅被执行公司的业务往来明细,承办法官发现江苏某饲料生产公司系被执行人的重要客户,且双方之间尚有8万余元货款未结清,承办法官遂向该饲料生产公司发出相关执行文书,告知案件有关情况,并要求其将未结货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用以冲抵本案执行款。该饲料生产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对被执行企业的商业信誉产生怀疑,当即联系被执行企业,要求其3日内化解本案,否则将重新评估其经营信用和双方之间的业务合作。某包装公司为避免其经营发展受失信行为影响,公司负责人当即承诺限期履行,并于2024年6月18日将11.2万元现金交到刘某等四人手中,该系列案件仅历时7天便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推动欠薪案件高效执结是“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的重点工作。本案中,宿豫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持续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用足用活调查手段,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在搜查并梳理被执行企业的会计账簿、凭证后,查明被执行企业的业务关联方并向其发出有关执行文书,通过被执行企业的合作方向其施压,给被执行企业上了一堂深刻的“诚信教育课”,推动案件在短短7日内圆满解决,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胜诉权益。(来源于2025年1月16日江苏高院发布的《江苏法院2024年“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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