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研办个案,推动执行
编者按:四川某化工公司与山东某化工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执行实施案——四级法院内外联动、提级协同执行,以强制措施促执行和解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化工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某化工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执行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山东某化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四川某化工公司的涉
四川某化工公司与山东某化工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执行实施案
——四级法院内外联动、提级协同执行,以强制措施促执行和解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化工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某化工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执行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山东某化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四川某化工公司的涉案技术秘密所生产的三聚氰胺产品,销毁其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项目(一期)中涉案技术秘密的设备等,并赔偿9800万元。2023年2月6日,四川省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该案,并强制执行完毕金钱给付义务,但山东某化工公司对生效判决确定的销毁设备等行为义务一直未主动履行,并存在继续侵权行为。同时,四川某化工公司与山东某化工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存在3起关联案件,与本案均系同一侵权行为引发。
山东某化工公司系当地龙头企业,也是上市公司,若严格按照生效判决强制拆除、销毁涉案设备,一是成本巨大,且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二是可能对员工就业、企业经营、金融稳定、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三是基层法院跨省实施上述行为,极易导致执行陷入僵局。最高人民法院遂决定对本案挂牌督办,协调案件所涉四川、广东、山东三地七家法院,通过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协同执行,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用支付专利许可费替代设备拆除的方式,一揽子解决包括本案在内的4起关联案件。
2023年12月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本案,并由该院院长主办,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公开招标拆除企业、赴当地固定继续侵权证据等多种方式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坚强领导下,与当地省级、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充分沟通、通力协作,促进当事人回归执行和解谈判。
三级法院坚持尊重生效判决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自2023年12月30日起,多次组织磋商和谈,最终促使双方于2024年1月28日达成执行和解并签订协议,以4.4亿元“一揽子”解决因同一侵权行为引发的4起关联案件,包括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诉讼中的2起知识产权赔偿纠纷案件。山东某化工公司已建涉案生产线可继续生产经营,截至2024年7月8日,和解协议约定的4.4亿元已全部汇入四川某化工公司指定账户,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国执行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交叉执行第一案”。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三地多家法院共同参战、协同推进。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当地党委、政府和被执行人上级主管部门密切沟通、释明利害,最终实现破局,促成双方对本案及后续系列诉讼纠纷达成和解。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专利许可费等方式,让已有设备持续创造经济利益,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积极价值”,代替拆除设备的“消极价值”,既成功兑现胜诉权益,又让地方龙头企业实现对已投入生产线的合法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执行一个案件、保护两方企业、保障两地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为依托交叉执行工作机制解决行为类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来源于2025年1月8日四川高院发布2024年全省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本文标签:

邓杰律师
专业
深更厚积专注执行
尽责
全力办理执行委托
务实
扎实维护胜诉权益

邓杰律师电话:13715198118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